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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调试起止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丰瑞磁电有限公司生产磁环、磁棒迁建项目调试起止日期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里溪大道20号之一首层第1卡。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9'41.39",北纬22°22'54.16"(地理位置情况详见附图2)。法定代表人是徐娟,项目拟聘用20名员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 1280m2,建筑面积为 1280m2。主要从事研发、加工、调配、分装、批发、零售:润滑油(脂)。相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所在地纳入中山市板芙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故建议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最终进入中山市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对受纳水体影响可降至最低。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储蓄呼吸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 。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投料、搅拌、分装废气:本项目投料工序、搅拌工序、分装工序产生的投料、搅拌、分装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投料工序、搅拌工序、分装工序产生的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以上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不对周围空气质量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而且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固废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因此,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无外排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保护局有关固体废物应实现零排放的规定。 三、调试起止日期: 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1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调试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里溪大道20号之一首层第一卡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13532016200 邮箱:13532016200@139.com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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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竣工日期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里溪大道20号之一首层第1卡。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3°19'41.39",北纬22°22'54.16"(地理位置情况详见附图2)。法定代表人是徐娟,项目拟聘用20名员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 1280m2,建筑面积为 1280m2。主要从事研发、加工、调配、分装、批发、零售:润滑油(脂)。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所在地纳入中山市板芙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范围之内,故建议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最终进入中山市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对受纳水体影响可降至最低。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储蓄呼吸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 。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投料、搅拌、分装废气:本项目投料工序、搅拌工序、分装工序产生的投料、搅拌、分装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投料工序、搅拌工序、分装工序产生的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以上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不对周围空气质量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对于各种生产设备,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而且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项目固废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因此,采取上述处理措施后,无外排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保护局有关固体废物应实现零排放的规定。 三、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2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百斯特润滑油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板芙镇里溪村里溪大道20号之一首层第一卡 联系人:徐小姐 电话:13532016200 邮箱:13532016200@139.com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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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博顿卫浴智能制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二期)、中山莱博顿卫浴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厂区)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0028号)相关要求,莱博顿卫浴智能制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二期)、中山莱博顿卫浴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厂区)竣工的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莱博顿卫浴智能制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二期)》、《中山莱博顿卫浴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厂区) 2、建设单位:中山莱博顿卫浴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威尼斯澳门人登录welcome 4、验收生产概况:企业委托广州星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莱博顿卫浴智能制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3月31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21]0002号};委托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中山莱博顿卫浴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厂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月18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23]0004号}。本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3年1月19日开工建设,项目于2023年2月15日竣工,并于2023年2月15日进行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2023年11月15日,中山莱博顿卫浴有限公司邀请相关代表在中山莱博顿卫浴有限公司对《莱博顿卫浴智能制造研发及生产建设项目(二期)》、《中山莱博顿卫浴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厂区)》(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验收。 二. 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阐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全自动超声波清洗线碱洗除油后水洗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水帘柜用水、水喷淋用水,剩余尾水委托给中山市佳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废气 烤板、吸塑成型过程废气集气罩收集,投料、搅拌、喷树脂废气密闭收集,烘干固化废气经自带集气管+集气罩收集,废气一起汇入过滤器+UV光解器(仅做除臭措施)+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引至30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泡沫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引至30米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喷树脂修补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密闭收集,自然固化废气密闭收集,废气一起进入水喷淋器+脱水器+UV光解器(仅做除臭措施)+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引至30米烟囱有组织排放。 切边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密闭收集,汇入水喷淋器处理后引至30米烟囱有组织排放。 木板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自带收集管+集气罩收集后汇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30米烟囱有组织排放。 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密闭收集,喷漆后烘干废气经自带收集管+集气罩收集,废气一起进入水喷淋器+脱水器+UV光解器(仅做除臭措施)+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引至30米烟囱有组织排放。 金属机加工、边角打磨、切边、焊接、焊接后手工打磨粉尘过程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粘箱废气无组织排放。 噪声 选用低的噪声设备,并合理的安装、布局,通过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中山市超越环卫清运有限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 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3年11月20 - 2023年12月15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 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莱博顿卫浴有限公司 联系人:吉生 电话:13549891180 邮箱:304469140@qq.com 四. 其它情况说明 无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0 - 2023年12月15日。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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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康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LED灯罩外壳配件50万件、家具配件100万件、展示架25万件、运动器材配件2万件新建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0028号)相关要求,中山市康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LED灯罩外壳配件50万件、家具配件100万件、展示架25万件、运动器材配件2万件新建项目)竣工的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康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LED灯罩外壳配件50万件、家具配件100万件、展示架25万件、运动器材配件2万件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康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威尼斯澳门人登录welcome 4、验收生产概况:企企业委托深圳昇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中山市中庆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月9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23]0002号}。本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26日已竣工,并于2023年6月26日进行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为一期验收,食堂未建设,分期验收。 2023年10月31日,中山市康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邀请相关代表在中山市中庆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山市康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LED灯罩外壳配件50万件、家具配件100万件、展示架25万件、运动器材配件2万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验收。 二. 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阐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废水: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选用低的噪声设备,并合理的安装、布局,通过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 喷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二级滤芯除尘回收装置处理后引至15米烟囱有组织排放。 喷粉后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总VOCS、臭气浓度)、燃烧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SO2、NOX、烟尘、烟气黑度)利用集气罩有效收集后经过滤棉、UV光氧催化设备一体机+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 钻孔、攻牙、刨槽工序产生的粉尘、焊接烟气、砂纸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 噪声: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除油后清洗废水、陶化后清洗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废气: 三. 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3年11月1- 2023年11月29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 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康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生 电话:18223828287 邮箱:304469140@qq.com 四. 其它情况说明 无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0- 2023年12月15日。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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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庆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0028号)相关要求,中山市中庆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的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庆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中山市中庆科技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威尼斯澳门人登录welcome 4、验收生产概况:企企业委托深圳昇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中山市中庆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月9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23]0002号}。本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3年1月开工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26日已竣工,并于2023年6月26日进行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本项目为一期验收,食堂未建设,分期验收。 2023年10月31日,中山市中庆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相关代表在中山市中庆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山市中庆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验收。 二. 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阐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器废水:委托具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冷却水塔废水:间接冷却用水,定期补充,不外排。 废气: 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收集后进入UV光催化氧化设备(除臭措施)+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引至15米烟囱高空排放(1套处理设施)。 水帘柜喷漆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水帘柜预处理,喷油拉喷漆废气、喷漆后晾干废气、移印及其晾干、擦拭清洁废气密闭收集,废气一起进入水喷淋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引至15米烟囱有组织排放(1套处理设施)。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静电油烟机处理后引至15米烟囱有组织排放(1套处理设施)。 热熔接组装废气、电烙铁组装焊接烟气无组织排放。 噪声: 选用低的噪声设备,并合理的安装、布局,通过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广东泰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转移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 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3年11月1- 2023年11月29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 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中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生 电话:18223828287 邮箱:304469140@qq.com 四. 其它情况说明 无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 2023年11月29日。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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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21]0028号)相关要求,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的验收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3、验收服务单位:威尼斯澳门人登录welcome 4、验收生产概况:企业委托深圳昇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5月4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23]0013号}。本项目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项目于2023年7月4日已竣工,并于2023年7月4日进行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2023年9月26日,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邀请相关代表在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对《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验收。 二. 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阐述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注塑、过胶废气:集气罩+垂帘四周围挡收集后汇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0米烟囱排放; 贴合废气:集气罩+垂帘四周围挡收集后汇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6米烟囱排放; 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收集管收集后引至23米烟囱排放; 喷焊废气、边角打磨废气、锣形、打磨维修废气、维修焊接废气、打码废气、热压压型废气、纸板激光切割废气、烫印废气、烫压铭牌废气:无组织排放。 噪声: 选用低的噪声设备,并合理的安装、布局,通过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中山市超越环卫清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转移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四、生态环境设施调试结果 根据江门市溯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SY-23-0817-DH17,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所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道,进入板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注塑、过胶过程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的检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的要求,总VOCs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贴合工序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总VOCs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G3燃烧机运行过程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标准值的要求,烟气黑度的检测结果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2 干燥炉、窑二级标准的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的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总VOCs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的要求,丙烯腈*的检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 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甲苯的检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的检测结果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3的要求 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的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中山市超越环卫清运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转移处理。 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中山市宝绿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储运管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 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3年9月27- 2023年10月30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 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诺正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生 电话:13532016200 邮箱:13532016200@139.com 四. 其它情况说明 无 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9月27- 2023年10月30日。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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