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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中山市聚兴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相关要求,对中山市聚兴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020年4月17日,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在中山市聚兴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对《中山市聚兴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及验收。经审核相关材料并根据验收组现场检查意见,一致认为项目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中(板)环建表[2018]0055号}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于2020年5月7日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聚兴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中(板)环验表[2020]16号}。
2020年3月10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市聚兴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及专家组成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中山市聚兴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对《中山市聚兴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人员经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相关材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 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18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聚兴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板芙镇湖州村板芙北路53号E区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8825301399
邮箱:304469140@qq.com